(资料图)
1、学生处依照学校招就处提供的毕业生档案转递地址于7月中旬将档案向相关单位转递,具体情况如下:①毕业生在毕业前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学生处依照招就处就业办编制的毕业生档案转递地址向用人单位邮寄。
2、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务必在三个月内主动到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查询个人档案是否寄达,超过三个月时间,用人单位仍未收到档案,毕业生应尽快与学校联系,便于学校及时进行机要查询(机要邮件查询期为一年,逾期机要邮局不予办理)。
3、②毕业生与各类档案托管机构签订了人事代理协议的,档案转往托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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